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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2019-01-07 09:42:08   作者: 来源:本站浏览量:0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具有特殊重要性。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克服一些部门和单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切实解决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建主体意识不强、管党治党责任不清、责任体系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精准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中央《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省委《实施办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部门党组(党委)及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部门党组(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党组(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自觉做从严治党的书记。党组(党委)其他成员是分管领域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人,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

   (一)党组(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

1.政治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指导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抓好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带领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2.支持保障。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在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意见。支持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支持机关党委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按照不低于机关工作人员编制数的百分之二,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把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省直机关部门(行政机关)按照本单位正常公用经费总额的3.5%确定,省直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按不低于2%确定,由机关基层党组织统筹安排使用。各市、县(市、区)也要合理确定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党组织活动需要。指导机关党委按期换届,由党组(党委)副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机关党委书记,配备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般应任满一届。有计划地安排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双向交流。

3.协调推进。支持机关工委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讨论和决定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研究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把机关党建列入党组(党委)工作议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就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抓好组织动员、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

4.以上率下。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实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良好形象。

5.考核追责。坚持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行政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时,既要考核业务工作,也要考核党的建设。对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行政领导,注重考核党务工作履职尽责情况。指导机关党委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责任体系,对不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完成党建任务不力的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批评教育,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党组(党委)书记要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牵头抓总。认真履行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以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为基本遵循,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2.政治把关。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强对机关党建重大事项的政治指导,抓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把好政治方向。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

3.示范引领。带头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为机关党员干部讲党课,带头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带头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抓好各项党建工作。

4.督促指导。组织党组(党委)成员定期研究机关党的建设,督促党组(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谈话,经常检查和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严格机关党委及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机关党委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主体,对机关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核心任务,坚持走在前、作表率目标追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党委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者、落实者,是机关党建的直接责任人,要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完成机关党建工作任务。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责任分工,协助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机关党委要承担好直接责任。

1.协助保证。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强化理论武装,建设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全面完成部门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政治保证。

2.组织推进。认真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在机关工委领导和部门党组(党委)指导下,统筹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确保党建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对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协调推进。

3.教育引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每年对党支部(总支)书记培训一次。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管理监督。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工作。协助部门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干部。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党性党风评议。协助部门党组(党委)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向机关工委报告有关情况。做好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

5.服务带动。关心干部群众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干部群众诉求,建立对困难党员、困难职工的关爱帮扶机制。履行以党建带群建的责任,加强对统战和群众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成为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6.述职考核。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报告机关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向部门党组(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机关工委述职。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考核,组织开展好述职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组织领导。牢固树立本职思想,把机关党建作为主责主业。按照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党组(党委)的部署要求,抓好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的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领导。

2.谋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组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安排部署机关党建专题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定期向党组(党委)书记汇报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就履行机关党建责任情况向机关工委述职。

3.教育引领。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员干部教育计划,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注重加强党支部(总支)书记队伍建设,落实与新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前谈话制度,经常与基层党组织书记谈心交心。

4.督促检查。督导所属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机关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和指导机关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三、落实党支部(总支)及党支部(总支)书记机关党建工作责任

党支部(总支)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对机关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确保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总支)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是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执行者、落实者,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

(一)党支部(总支)要落实好具体责任。

1.统筹推进。坚持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统筹推进。把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最终落实到党支部(总支),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使党的工作落地生根。

2.组织落实。认真落实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党委关于机关党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党支部(总支)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功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标准,把好发展党员关口。探索创新,开展主题鲜明、富有成效的党日活动。

3.教育引导。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务求取得实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督促所属党员牢记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管理监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加强党性分析评议。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组织决议、履职尽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处理党员违纪违规问题,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5.服务激励。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激励制度,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及时了解党员需求,反映党员诉求,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二)党支部(总支)书记要落实好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1.统筹协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部门党组(党委)、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做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发挥好支委会作用,动员组织党员、群众做好本职工作。围绕部门中心任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重要工作及时向机关党委请示,每年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并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

2.表率示范。坚持走在前、作表率、敢担当,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带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参加党内生活,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带头开展谈心交心,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头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完成好工作任务,发挥表率作用。

3.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严从实管理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生活和丰富多彩的党日活动,认真进行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保证党内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党员履行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和工作作风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紧密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梳理廉政风险,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对党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发生的违纪行为,及时依纪予以处理。